- 学校名称 :
保良局马锦明夫人章馥仙中学
- 英文名称 :
PLK Mrs Ma Kam Ming-Cheung Fook Sien College
- 创立时间 :
1997年
- 学校性质 :
资助学校
- 开设阶段 :
初中 、高中
- 课程体系 :
香港DSE
- 学费区间 :
免费
- 是否住宿 :
否
- 留学国家 :
不限
- banding排名 :
Band 2B–2A
保良局马锦明夫人章馥仙中学于1997年创立,坐落于大屿山东涌新市镇,为一所政府津贴全日制男女文法中学。
本校秉承保良局的优良办学传统,“德、智、体、群、美”五育并重:以引导、启发为经,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及潜能;以身教、言教为纬,与家长共同努力去孕育勤奋乐观、身心健康、情操高尚及终身学习的未来社会栋樑。
愿景及使命
我们期望将学校发展成一所与时并进的学习型机构,为学生提供优质学习机会,令他们持续地追求卓越,成为廿一世纪的良好公民。
学生层面 : 自信自爱,敏于学习;全人发展,勇于承担。
教师层面 : 传道授业,严而有爱;专业社群,与时并进。
学校层面 : 以人为本,多元共融;机构学习,追求卓越。
保良局马锦明夫人章馥仙中学中一自行分配学位申请家长注意事项
1.每名学生只可向不多于两所中学申请自行分配的中一学位。
2.申请表一经递交,不可撤回或取消。
3.2025-26 学年本校〈中一自行分配学位〉数目为 40 个。 (佔中一全级学位 30% )
4.申请者如欲提高入读本校机会,可于统一派位申请阶段填写中学选校表时,考虑以本校为第一志愿。
5.递交申请表时,请顺序附上以下文件:
5.1 教育局发出的“中一自行分配学位申请表”(包括教育局、学校及家长存根)
5.2 申请者身份证副本
5.3 小五上、下学期及小六上学期成绩表副本,毋须附推荐信
5.4 学术、服务或课外活动奖项证明文件副本 (如适用)
5.5 回邮信封一个 (须贴上足额邮票,并填妥邮寄地址及申请人姓名)
6.递交申请表及证明文件副本:
6.1 家长可亲自或委託他人递交表格。本校办公时间为星期一至五,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,星期六,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。
6.2 家长亦可透过教统局设立的“中一派位电子平台”递交申请。
7.甄选准则:
获面试准则
本校根据以下准则,选择合资格学生参与面试:
1.操行:五、六年级各学期操行须达 B 级或以上
2.学业表现:五年级下学期及六年级上学期考试,中英数整体成绩平均达 B 级(B+/B/B-)或以上
取录准则
本校根据以下准则取录学生:
1.学业成绩(参考教育局提供之成绩次第) 佔 40%
2.小组及个人面试以中文及英文形式进行,佔 40%
3.课外活动表现佔 20%
8.分派中学学位结果将于七月公佈,学业成绩及品行优良的申请者如未能获派本校,可先到所派中学注册,再到本校登记。如有中一新生放弃学位,本校会尽快通知合资格的同学。